2017年度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现在开始啦!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树立示范典型,省人社厅日前正式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啦!下面就由人社君为您做个详细介绍吧:
【申请条件】
一、依法成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在申报、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过程中没有发生违规行为,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
二、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租用场地的,从申报之日起尚有3年以上租赁期限);创业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农业型基地面积不少于60亩,以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面积可适当放宽。
三、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和退出机制,拥有专职服务管理团队,专职从事创业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四、创业实体入驻率达到60%以上,在孵创业实体近2年年均不少于30户,提供的就业岗位近2年年均不少于150个,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
五、已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对全省具有示范性。
六、在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创业服务方面成效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优先推荐。
【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和绩效情况说明材料:
(一)创业孵化基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营主体资格证明;
(二)《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中填写内容和数据逐项的佐证材料;
(三)基地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和日常管理(包括管理制度、准入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等)、服务能力(包括具备哪些基本服务、特色服务,提供各类服务台账,如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情况)、孵化效果、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
(四)创业孵化基地照片。
【认定程序】
一、市人社局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并择优推荐;
二、省人社厅通过资料核查、实地复核等程序确定拟认定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示范基地,按规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好啦,人社君就为您介绍到这啦。请符合条件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于8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提交至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吧(香洲区双竹街82号)。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6-2125905
附件: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
相关附件: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