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研发费用补贴申请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珠字〔2013〕8号)及《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4〕126号),现就开展2016年度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研发费用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2014年度、2015年度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的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所创办的,且在2016年度对地方财政作出一定贡献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二、申请时间
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受理机构
1.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2.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梅华路西藏大厦后面、市档案局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3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3.咨询电话:2222285,2123865,2123927,2125273(传真);电子邮箱:zhsrcfw@163.com。
四、资料查询及下载: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hrsj.gov.cn/)首页——服务——人才发展——高层次人才——表格下载。
附件: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申请研发费用补贴办事指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申请研发费用补贴办事指南.doc
相关附件:附件1.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xls
相关附件:附件2.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