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社〔2017〕24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半年)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人员
续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培育企业,市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重点培育企业更好发展,帮助企业留住优秀青年人才,提高人才服务工作效率,根据《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暂行办法》(珠人社〔2013〕190号),现就开展2017年度(上半年)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人员续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享受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租房补贴的人员(即实际享受租房补贴未满36个月的人员)。
(注: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的申请工作,将安排在2018年上半年进行)
二、申请时间
2017年9月20日-10月10日。
三、受理机构
1.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2.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梅华路西藏大厦后面、市档案局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3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3.咨询电话:2120903、2222285,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QQ群:128516797(只接受重点培育企业目录内的人事加入,申请入群时请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
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申报材料查询和下载
有关申报材料(5个附件)请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rsj.gov.cn/)“服务大厅-人才-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栏目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各重点培育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申报工作。
(二)请企业经办人认真阅读《申请指南》等5个附件内容,并对申报材料原件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按时提交。
(三)请市直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附件:1.2017年度(上半年)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人员申请指南
2.2014年-2016年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员确认表
3.企业公示和离职证明模板
4.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目录
5.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暂行办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